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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2020-11-17

第一部分 竞价公告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组织国内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承租人参与竞价。

一、项目名称: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包件划分:

包件序号

包件名称

场地及房屋总面积

包件描述

拟租赁用途

年租金

底价

(万元)

租赁

期限

竞价时间

7

杭州萧山新湾院落RTNF-2020-ZK1003(5)

2677.69平方米

营区房屋面积共计约约2211平方米,其中食堂464平方米,宿舍平房1排238平方米,部分办公场所平房100平方米,宿舍4套计120平方米,家属宿舍平房990方米,车库楼上办公场所180平方米,浴室119平方米,房屋老旧,需进行整修;配套停车场约0.7亩(原篮球场)

办公、住宿

20

3

2020年12月1日,10:00-11:00

16

南汇农业队院落房屋RTNF-2020-ZK1003(14-21)

64842.77平方米

原为中交上航公司培训中心院落,原有可用建筑8栋,租赁建筑面积2713平方米;院落面积约93.19亩,为园林绿化

民宿、办公、休闲

120

5

2020年12月1日,11:00-12:00

3说明:房屋建筑面积含公摊等无法直接使用面积;土地(场地)面积含道路、沟渠、树影地等无法直接使用面积;四至边界具体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竞价人自行测算摊平总体面积(含无法直接使用面积)的平均租金水平,合同签署、完成恢复生产工作后的实际测量数据为最终成交面积数据(但不少于报价面积)。租赁期限内时间均计算租金,无建设期、恢复期或维修期等其他一切准备时间。

三、对潜在竞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竞价申请人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

2.竞价申请人应当具备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包括不限于农业种植类需具备相应农机设备的产权或使用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竞价活动;

4.竞价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竞价申请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此次竞价,企业、企业股东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报价单位名称—点击查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股东核查路径: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应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

5.本次竞价中的杭州萧山新湾院落、南汇农业队院落房屋、杭州梅林湾院落项目如参加竞价的竞价人少于5个,其他包件如参加竞价的竞价人少于3个,该包件将另行组织竞价。

6. 竞价申请人必须实地考察申请竞价包件的土地或房屋现场,现场考察人员与招租人包件现场联络人需共同签署现场考察知情书作为参与竞价的必要条件

7.竞价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中必须声明承租的用途,并承诺竞价成功后不改变该用途;此承租方案(用途)声明及承诺是申请人参与竞价的必要条件

8.竞价人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从事有碍社会公共秩序、低级趣味、影响社会公德风气的经营活动,不得开展影响环境、有碍市容市貌、掠夺资源、影响周边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开展违反驻地政府产业管制的经营活动,不得取土卖土、不得改变地容地貌、不得填倒场地外土方或建筑垃圾、不得占用租赁地块区域外的出租方土地及其它资源,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竞价人申请人在递交资审文件中,应报出承租时间段内各年租金分配比例,未报分配比例者,资格审查不通过;各年比例需递增,否则招租人有权根据所报比例调整顺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程序

网络注册流程:官方网址“阳光七采”中国兵器废旧物资处置平台竞价专区(https://wm.norincogroup-ebuy.com/jjxiaoshou/auctionLeaseService.do),流程为:登录平台—>企业注册—>境内企业注册—>申请账号—>申请废旧物资处置交易—>申请废旧物资买方角色—>注册完成。注册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阳光七采”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4000-555-811。

五、报名审核

1. 本项目全流程使用“阳光七采”中国兵器废旧物资处置平台,竞价人需在“阳光七采”中国兵器废旧物资处置平台竞价专区(https://wm.norincogroup-ebuy.com/jjxiaoshou/auctionLeaseService.do)完成注册并在废旧物资处置交易中申请废旧物资买方角色,方能参加竞价。

2.本项目竞价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6日中午12:00至2020年11月26日中午12:00;

各潜在竞价人需在上述时间内,在“阳光七采”中国兵器废旧物资处置平台竞价专区(https://wm.norincogroup-ebuy.com/jjxiaoshou/auctionLeaseService.do)下载附件(竞价文件),按要求填报完善资格审核文件(竞价文件第五部分)。竞价人需按照报名时间在“阳光七采”中国兵器废旧物资处置平台竞价专区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或WORD格式上传,待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进行竞价。竞价人未按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之后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不予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3.本项目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中午12:00截止

4.竞价报价时间:2020年12月1日,10:00-12:00

注: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需对不同包件分别进行报名。

六、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在阳光七采平台(https://wm.norincogroup-ebuy.com/index.do)、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

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对“阳光七采”中国兵器废旧物资处置平台操作和使用有疑问的,请联系“阳光七采”客服,联系电话:4000-555-8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对竞价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代理机构。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址:浙江杭州萧山区萧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城九堡大桥西

人:孙先生/方先生

 话:15610187595/15869087176

 

质疑部门: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址:浙江杭州萧山区萧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城九堡大桥西

人:张先生/吕女士

   话:18792296256/18268115848

 

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楼902室。

人:孙鹏/蒲苗苗

   话:17798691685

电子邮箱:zhj_jssz@163.com

 

投诉部门:融通农发集团

  话: 010-56897094

投诉邮箱:duiwaizulin@crta.ltd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第二部分竞价人须知

竞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

2

项目编号

详见竞价公告

3

组织方式

公开竞价

4

包件划分

详见竞价公告

5

租赁内容

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概况

6

租赁期限

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概况

7

服务标准

\

8

租金支付方式

竞价人承诺在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向出租人缴纳全部租金。

9

竞价人资质要求

详见竞价公告

10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竞价公告

11

现场踏勘

如有需要,报价可自行踏勘。

12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起算)

13

竞价保证金

包件编号

总竞价底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金额(万元)

第7包

60

5

第16包

600

30

1.须在竞价开始时间前缴纳,按平台要求和程序支付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须从企业的账户公对公转出;

3.竞价保证金金额为年最低租金的25%

14

联合体报价

不允许

15

分包/转包

不允许

16

资格审核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价公告或变更公告(如有)

提交资格审核文件方式:详见竞价公告或变更公告(如有)

17

竞价规则

1、竞价人须按竞价文件提供的年租金竞租底价,根据租期报出总价作为自己的竞价。

2、房屋建筑面积含公摊等无法直接使用面积;土地(场地)面积含道路、沟渠、树影地等无法直接使用面积;四至边界具体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竞价人自行测算摊平总体面积(含无法直接使用面积)的平均租金水平,合同签署、完成恢复生产工作后的实际测量数据为最终成交面积数据(但不少于报价面积)。租赁期限内时间均计算租金,无建设期、恢复期或维修期。

(1)竞价人在竞价时,以本竞价文件提供的面积为准;

(2)竞价人申请人在递交资审文件中,应报出承租时间段内各年租金分配比例,未报分配比例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3、根据平台竞价规定,凡于竞价截止时的最高竞价人即为成交人。

4、竞标加价最小单位:

第七包6000元、第十六包20000元。

18

代理服务费

每包件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总租金)为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费率34%记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另行向代理公司支付。

19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和退还

履约保证金金额:平均年租金的10%(一年期)、平均年租金的20%(二年期)、平均年租金的30%(三年期)、平均年租金的40%(四年期)。

形式:以电汇形式公对公汇入招租人账户

时间:成交通知书(含电子版)发出后3日内。

退还时间:为合同截止日期后15天内,经出租方确认承租方无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后一次性退还。

注:招租人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等信息成交后另行通知。

20

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签订合同。

21

特殊事项

本次竞价某包件报名成功的竞价人少于3个,将另行组织竞价。


一、资格审核文件的编制

1、资格审核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竞价人提交的资格审核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2资格审核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本文件中所提及面积计量单位“亩”为666.67平方米。

2、资格审核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2.1资格审核文件的内容、编排顺序详见后附内容和格式。其中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核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部分,未提供格式的自行设计)。

2.2竞价保证金

1)竞价人须在竞价时间开始前按照竞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

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取消竞价资格。

2.3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出租方式,并计入合同。

3、资格审核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3.1竞价人应详细阅读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资格审核文件须对竞价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3.2资格审核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第五部分的资格审核文件格式的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3竞价人必须保证资格审核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

4、资格审核文件的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见竞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核文件均保持有效。

5、资格审核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5.1组成资格审核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5.2竞价人在资格审核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5.3资格审核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竞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二、资格审核文件的递交

详见竞价公告。

三、资格审核文件评审

未按竞价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文件的竞价人,取消竞价资格。

四、竞价项目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竞价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价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竞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签订合同

1、成交通知

1.1成交人确定后,招租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竞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

1.2招租人对未成交的竞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代理服务费

2.1每包件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总租金)为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费率34%记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另行向代理公司支付。

2.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3、签订合同

3.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纸质件或电子件)后3天内,应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未按时签订本项目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由此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2成交人应按照竞价文件、资格审核文件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招租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3在合同履行中,招租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内容,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招租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4成交人一旦成交,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租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5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保密

竞价人自领取竞价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竞价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价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七、询问和质疑

1、竞价人有权就竞价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竞价程序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竞价人对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竞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价结束后3日内提出质疑。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包号、竞价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竞价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竞价人对竞价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竞价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竞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报价后对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招租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价人和其他相关竞价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注:未按规定提出质疑的投诉不予受理,如有质疑等其他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违约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竞价人今后参与同类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报价有效期内,竞价人撤回其资格审核文件的;

2)成交人未按本竞价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3)成交人与招租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竞价人未按竞价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正当理由是否成立由招租人、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确定)。

 

第三部分项目概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包件序号

包件名称

场地及房屋总面积

包件描述

拟租赁用途

年租金

底价

(万元)

租赁

期限

竞价时间

7

杭州萧山新湾院落RTNF-2020-ZK1003(5)

2677.69平方米

营区房屋面积共计约约2211平方米,其中食堂464平方米,宿舍平房1排238平方米,部分办公场所平房100平方米,宿舍4套计120平方米,家属宿舍平房990方米,车库楼上办公场所180平方米,浴室119平方米,房屋老旧,需进行整修;配套停车场约0.7亩(原篮球场)

办公、住宿

20

3

2020年12月1日,10:00-11:00

16

南汇农业队院落房屋RTNF-2020-ZK1003(14-21)

64842.77平方米

原为中交上航公司培训中心院落,原有可用建筑8栋,租赁建筑面积2713平方米;院落面积约93.19亩,为园林绿化

民宿、办公、休闲

120

5

2020年12月1日,11:00-12:00

 

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1、4、6、7、10、16、25包)租赁项目

 

 

舟山基地

第七包:杭州萧山新湾院落  RTNF-2020-ZK1003(5))

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新湾街道塘新线,原为农场场部的部分宿舍、食堂、办公场所等,现处于闲置状态。拟租赁建筑面积2211平方米,其中食堂464平方米、宿舍平房1排238平方米、部分办公场所平房100平方米、宿舍4套计120平方米、家属宿舍平房990方米、车库楼上办公场所180平方米、浴室119平方米,房屋老旧需承租方自行整修,无房产证;配套停车场约0.7亩(原篮球场)。适合办公、住宿,租赁期限3年。涉及到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消防和环评等地方行政许可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踏勘联系人:李大伟 15158836116

 

 

 

 

 

 

 

第十六包:南汇农业队院落(RTNF-2020-ZK100314-21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塘下公路1403弄1号,原为中交上航公司培训中心院落,现处于闲置状态。拟租赁项目院落面积约93.19亩,内含池塘苗木等(部分苗木属原承租方遗留问题),剩余地面部分硬化;建筑8栋,面积约2713平方,分别为门岗,办公室,宿舍,综合楼,餐厅,别墅,房屋损坏、水电设施不能使用,需承租方自行维修,无房屋产权证。适合民宿、办公等,租赁期限5年。涉及到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消防和环评等地方行政许可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遗留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踏勘联系人:穆大树13806783120

 

 

 

 

 

 

 

 


二、相关要求

1、所有出租人提供的土地、大项固定资产、保障设施、水电道路设施及配套用房等生产设施所有权属RT,成交人只享有租赁期间使用权、收益权。

2、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在租赁地块上建设固定设施设备,不得对区域内的固定设施设备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不得将租赁地块进行非农生产建设和作为生活基础,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私自投入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设施设备,全部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并由出租人进行处置,且出租人无需向成交人进行任何补偿。出租人亦有权要求成交人限期拆除全部私自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固定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要求成交人赔偿全部损失。确需进行改造、新建、添建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向出租人报送相关材料并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自理,形成的不动产及固定设施设备权属归RT及出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补偿。成交人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成交人应事先将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提交出租人并经出租人书面确认,并按照提交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进行生产,成交人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从事有碍社会公共秩序、低级趣味、影响社会公德风气的经营活动,不得开展影响环境、有碍市容市貌、掠夺资源、影响周边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开展违反驻地政府产业管制的经营活动。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在租赁地块中开展其他经营活动;必须利用自身力量组织生产管理,不得将租赁地块及相关资产私自进行分租、分包;不得取土卖土、不得改变地容地貌、不得填倒场地外土方或建筑垃圾、不得占用租赁地块区域外的出租人土地及其它资源。如发生以上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地块,有关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有权就成交人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4、成交人负责租赁地块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防火、安全管理等工作。

5、成交人应妥善保护租赁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油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应责任。

6、成交人在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生产过程中,因自身管理不善或意外原因等造成的成交人或第三方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成交人自行负责,与出租人无关。

7、成交人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彻底完成清场工作,人员全部离场,交还租赁地块及出租人资产;成交人未按时清理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三倍向出租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出租人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8、成交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和出租人基地管理公司要求足额缴纳用水、用电等应由成交人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基地管理公司按照土地或水面所在地的相关政策代收代缴,在租赁期限到期时,成交人应结清全部费用,否则出租人有权使用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成交人所欠费用。

9、成交人承诺不开展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产业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JS安全保密、或其他国家和RT禁止的经营行为;成交人承诺不开展下列行为:包括在承租土地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经过批准的除外),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和增扩设备,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经过批准的除外),从事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从事影响RT工作、生活秩序和有损RT形象的活动等。

10、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竞价文件第二部分竞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公对公汇入出租人指定账户,成交人在按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本年度全部资金,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因特殊原因经出租人同意后可不解除的,每逾期一日出租人有权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违约金,累计逾期 7 日仍未足额支付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

11、房屋建筑面积含公摊等无法直接使用面积;土地(场地)面积含道路、沟渠、树影地等无法直接使用面积;四至边界具体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竞价人自行测算摊平总体面积(含无法直接使用面积)的平均租金水平,合同签署、完成恢复生产工作后的实际测量数据为最终成交面积数据(但不少于报价面积)。租赁期限内时间均计算租金,无建设期、恢复期或维修期。

12、如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出租人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3、成交人有义务对土地、水面、道路、沟渠进行维护,对土地平整度和秸秆等附属物进行整理处置,确保交付时维持土地原貌。若因成交人原因,导致道路、沟渠破坏严重,土地未整平,秸秆未清理,出租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进行修缮、维护、清理,若成交人拒不配合,出租人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14、承诺:一旦成交,不将所租赁的土地或水面转包、分包,也不会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出租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15、因成交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未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造成出租人设施设备等损坏的,出租人有权在成交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若成交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各项费用的,成交人应对出租人进行足额赔偿。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RTNF-2020-****(**)

 

非农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区块九堡大桥西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311215

授权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内容,并于年   _   日在杭州萧山签订。就租赁土地(以下称租赁地块)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地块(含附着物)基本情况及用途

1.租赁地块(含附着物)位于(详见附件1租赁土地平面图,以下简称租赁地块),场地及房屋总面积平方米,包括场地面积平方米、厂房面积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租赁地块为军队所有,甲方享有经营管理权。

2.由于租赁地块已经连续数年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由乙方负责进行恢复生产经营工作,如修复道路、水路和电路等,相关恢复生产投入作为乙方必要的生产性投入,形成的固定性资产作为部队资产,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得以此向甲方及部队主张权利,不得要求赔偿、不得要求延期。乙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保障土地平整,不得随意改变实际可用面积。甲方将对乙方重新开展生产经营的结果进行监督、核实,委派专业机构测量实际使用面积,如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签署面积,租金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同比例调增),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如实际使用面积小于合同签署面积(甲方或部队收回的情形除外),租金按合同签署金额执行。

3.租赁用途: *********** ,乙方应当合理制定经营计划,报经甲方书面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2.如出现相关土地按照上级单位通知移交地方政府等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违约责任(部分项目涉及,租期以6个月为一期,以竞价公告描述为准)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元,以后每年租金不低于上一租赁年度年租金。

以下分列每年租金的具体情况,包含平均单价。

例:****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XXXX元,场地及房屋总面积平均租金为XXXX元/平方。

总计租金:XXXXX元。

2.乙方按年(每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每笔租金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7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首笔租金****元(对应租赁期限********日至********),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一次性缴纳。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和拖欠费用,履约保证金自动延长至续签合同租赁期间。甲方在双方合作关系解除后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4.付款方式:转账。

5.甲方收款账号如下:

户名: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世纪城支行

6.租赁期内的水、电、暖、气、设备、物业等费用(如有),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自行承担。

7.若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前服务的,乙方在每月3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一自然月发生的费用,乙方若拖欠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并追究违约责任。

8.甲方应当在收款后及时向乙方开具与其付款金额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损害租赁地块资源的行为。

2.甲方有全程监督乙方生产的权利。

3.租赁期内,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报经军队、RT公司、政府或上级部门批准的事项,由乙方负责前置准备工作,甲方予以提请报批。

4.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地块向乙方交付使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租赁地块的所有权属于军队,为军产,甲方对该地块享有经营管理权。租赁期限内,乙方仅有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权利,不得抵押、转让、入股联营等。乙方不得以承租合同,对外行使民事抵押、担保、借贷等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若乙方侵害军队及甲方上述权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已付租金,不进行任何赔偿补偿,乙方无条件交回租赁地块及附着物,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有权就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2.乙方不得将所租赁地块及附着物转借给他人或者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擅自将所租赁地块转租,确实需要转租的,应当在不违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签订转租合同,并将签订后的转租合同向甲方报备。

3.乙方在租赁地块区域内负责安排生产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调整改变生产经营方案须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乙方必须依据甲方土地规划预留道路、消防通道、种植防风或防护林木等,并对道路负有维护义务,保证通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甲方经营的农场内进行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4.乙方按合同约定从事生产经营,不得改变租赁地块用途;,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租赁地块中开展其他经营活动;必须利用自身力量组织生产管理,不得将租赁地块及相关资产私自进行分租、分包;不得取土卖土、不得改变地容地貌、不得填倒场地外土方或建筑垃圾、不得占用租赁地块区域外的甲方土地及其它资源。发生以上任何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地块,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且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地块上建设固定设施设备,乙方不得对所租赁地块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新建、添建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投入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设施设备,合同到期后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进行处置,且甲方无需向乙方进行任何补偿。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拆除全部私自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固定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确需进行改造、新建、添建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向甲方报送相关材料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形成的不动产及固定设施设备权属归军队及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甲方,甲方不给予补偿。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乙方应妥善保护租赁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油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7.乙方负责租赁地块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防火、安全管理及住用人员登记管理等工作,妥善处理与第三方发生的各种纠纷。

8.乙方不得经营违法业务及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在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生产过程中,因自身管理不善或意外原因等造成的乙方或第三方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应配备两名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保证24小时至少一名前述人员在租赁地块范围内值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设施设备必须齐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彻底完成清场工作,人员全部离场,交还租赁地块及甲方资产;乙方未按时清理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三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涉及地方规划审批、建设及附属设施设备(水、电、暖、通信)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生产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紧急备用电源、水源由乙方自备,如未自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1.甲方在乙方承租土地范围内新建、添置公共设施(如供电线路架设、打井、泵房等),占用土地可从乙方承租地块中扣除相应占地面积和租金,但不予补偿和赔偿。

12.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租赁地块外甲方现有房屋的,乙方按照有偿使用原则重新参与招租,同甲方另行签订协议。

1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定期对已租赁地块进行巡查,履行相关地块看护及巡边护边义务,确保土地不被侵占,确保甲方房屋、设施设备、林带等固定资产不被侵占,若发现第三方侵占的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若因未及时报告而产生的侵占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因侵占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因为乙方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时终止。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将租赁地块及相关资产交还甲方,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未按时清理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按年租金标准计算出日租金标准)的三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国家和军队重大政策调整或因军事需要,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按指定时限无条件地将所租赁地块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和军队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并完成清退。甲方按照实际租赁期限收取租金,对乙方损失不予补偿。乙方未按时清理腾退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因非军事或政策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提前终止日期前将所租赁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和军队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并完成清退。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乙方作为搬迁费用,此外双方互不主张任何赔偿。

5.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将所租赁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和军队的全部财产在提前终止日期完好地无条件交还甲方,且乙方应额外支付甲方2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6.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的一方应在【10】日内通知对方,对方收到通知后,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一方损失,则由损失方自理;因怠于通知造成的损失,由该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负责。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除,均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地块交付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租金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照逾期天数退还相应的租金,但招租竞价公告中已经说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由承租方(本合同乙方)自行解决的除外。

2.乙方擅自改变租赁地块用途的,或者未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 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仍未足额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 乙方擅自将租赁地块转租、分租、转借或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 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全部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6.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清退的,甲方可组织强制清退,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一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3.甲方如将土地移交至政府(土地接收方),乙方应全力配合,已支付租金不退回,如土地接收方提出土地使用租金主张,由甲方与政府(土地接收方)协商处理。(部分项目涉及,租期以6个月为一期,以竞价公告描述为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资产归属、违约责任、结算条款的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包括3个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1:租赁地块平面图

附件2:出租场所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3:环保承诺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2:

土地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确保土地租赁生产经营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双方应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和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乙方指派(联系电话:         )为租赁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的联系人;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协调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3.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二、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督促乙方在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2.督促乙方遵守安全生产及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乙方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护林防火、消防安全、高危、高空、高风险作业、用水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乙方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对同一基地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

3.督促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监督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乙方拒不纠正或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向租赁地块所在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报告;情节严重或经劝阻无效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

5.甲方有权授权甲方书面指定的机构履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三、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保证具备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属于特许经营的,应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并及时交甲方备案。

2.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对于甲方和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期限整改。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租赁地块范围内的农业安全生产及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乙方应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加强防汛、防台、防雷、防暑、防冻等灾害气候的防范措施。

6.不得从事或加重对租赁地块有环境污染、水土破坏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租赁地块开展掠夺性农业生产活动,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所在地的有关标准。

7.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在租赁地块内不得进行“三合一”(生产、住宿、仓储在同一建筑空间内)生产经营活动。

8.现场在用的特种设备、各类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应报甲方备案,并及时更新。

9.承担租赁地块内的电气线路、变配电室、泵房等设施设备以及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如维修、保养、检验检测、电试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运行或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合同终止时,乙方移交的设施设备以及特种设备须符合正常运行状态。

10.乙方在租赁地块范围内仅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与乙方农业种养殖活动相关且必须的设施设备安装及施工,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随意变更租赁地块的用途。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在租赁地块应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器材,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疏散标志完好有效,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严禁违规违章动火作业。

12.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设施、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电器或无牌、无证伪劣电器产品。电气线路改造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将每次合格的电试报告及其它检测报告报甲方备案。

13.不得取土卖土、不得改变地容地貌、不得占用租赁地块区域外的甲方土地及其它资源,严禁引进、种植、养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转基因生物和产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化肥、农药、鱼药等生产资料。

14.严禁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确需使用的,须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并制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15.乙方雇员出现集体上访或滋事等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或其它纠纷,乙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告,负责处置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6.租赁地块因严重违反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规定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查封或停业整改超过30天或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7.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管理制度,做好风险辨识,落实相关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18.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9.对租赁地块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并且符合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0.发生重伤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处理,同时向租赁地块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告知甲方。

21.法律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本协议各项条款如遇有同国家和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按国家和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四、双方安全生产人员名单:

甲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甲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五、附则:

1.本协议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在乙方撤租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后终止。

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附件3

环保承诺书

一、合同名称:《非农用土地租赁合同》               

二、合同地址:                                  

三、生产范围:                                   

四、生产方式:                                  

五、合同编号:                                  

六、合同期限:                                  

七、为确保《非农用土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顺利实施,特向甲方和各级主管部门作出如下承诺:

1.合同履行期间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2.作为责任主体,承诺人将对合同履行期间造成的环境侵权事故、不良环境影响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导致的赔偿责任、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等)。

3.做好人员的环保教育培训,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上岗证。承诺人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安全教育培训。

4.作业之前,承诺人对有关环保施工的技术要求向项目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合同履行期间,承诺人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环保规章制度与环保操作规程。

5.承诺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能源、资源消耗,杜绝排放物造成环境污染。

6.废料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和处理,特别是严格按要求堆放和处理危险废弃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杜绝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7.其他承诺:                                                                          

本承诺书作为协议附件,与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承诺人或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第五部分资格审核文件格式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

 

 

【包件号:第包】

 

资格审核文件

项目编号:

 

 

       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期: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 应答函

四、 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五、 保密承诺

六、 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自然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七、 非外资企业且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八、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九、 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及诚信承诺书

十、 租赁承诺

十一、 竞价人认为有利于本项目竞争的其他资料(见附件)

十二、 现场考察知情书(必要条件)

十三、 承租方案(用途)声明及承诺(必要条件)

十四、 承租时间段内各年租金分配比例说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竞价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价人:             (盖公章)

 

   期:年月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是(竞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第 包)(项目编号:)的竞价活动。代理人在竞价报价、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

特此委托。

 

 

 

   人(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人(签     字):

 

    期: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三、应答函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人全称)参加贵方的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第 包)(项目编号:)竞价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遵守本资格审核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历天。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竞价活动竞价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资格审核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

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低于土地限价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5.我方保证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竞价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7.保证遵守竞价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竞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竞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资格审核文件,包括资格审核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接受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若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贵方可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13.我方承诺如若我单位取得项目(或包段)的成交资格,后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无法签订合同,我方的竞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4.如果我方成交,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若逾期未支付履约保证金,我方的竞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5.我方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没收全部保证金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竞价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人;

3)与招租人、其它竞价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

4)向招租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所有有关本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电话:

竞价人代表姓名:

竞价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E-mail:

竞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本竞价人现参与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第 包)(项目编号:)的竞价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具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竞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五、保密承诺书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第 包)(项目编号:)的竞价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招租人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竞价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竞价项目相关信息。

四、竞价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租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竞价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主管部门和招租人按国家主管部门和招租人相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竞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自然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七、非外资企业且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第包)(项目编号:)的竞价活动,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为非外资企业且非外资控股企业。

二、我单位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主管部门和招租人按国家主管部门和招租人相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竞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八、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注:企业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的,近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单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自然人可不提供);

 

 

九、“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诚信承诺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注:企业核查路径(含股东为企业):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竞价人名称—点击查询;法定代表人核查路径(含股东为自然人和个人):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名称、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查询结果应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并将网站查询截图附于资格审核文件中。

【如在此未附查询截图以评审当天招租人或评审专家查询的为准】

 

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

 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因自身原因欠缴租金引起的诉讼、无被责令停业、无犯罪证明、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

十、租赁承诺

项目名称:

号:

项目编号:

我单位承诺如下:

1、所有出租方提供的土地、大项固定资产、保障设施、水电道路设施及配套用房等生产设施所有权属RT,承租方只享有租赁期间使用权、收益权。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地块上建设固定设施设备,不得对区域内的固定设施设备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不得将租赁地块进行非农生产建设和作为生活基础,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私自投入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设施设备,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由出租方进行处置,且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出租方亦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拆除全部私自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固定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确需进行改造、新建、添建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向出租方报送相关材料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形成的不动产及固定设施设备权属归RT及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给予补偿。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承租方应事先将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提交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并按照提交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进行生产,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从事有碍社会公共秩序、低级趣味、影响社会公德风气的经营活动,不得开展影响环境、有碍市容市貌、掠夺资源、影响周边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开展违反驻地政府产业管制的经营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在租赁地块中开展其他经营活动;必须利用自身力量组织生产管理,不得将租赁地块及相关资产私自进行分租、分包;不得取土卖土、不得改变地容地貌、不得填倒场地外土方或建筑垃圾、不得占用租赁地块区域外的出租方土地及其它资源。如发生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地块,有关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有权就承租方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4、承租方负责租赁地块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防火、安全管理等工作。

5、承租方应妥善保护租赁地块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油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6、承租方在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生产过程中,因自身管理不善或意外原因等造成的承租方或第三方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彻底完成清场工作,人员全部离场,交还租赁地块及出租方资产;承租方未按时清理腾退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三倍向出租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出租方有权采取强制清退措施,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按照相关规定和出租方基地管理公司要求足额缴纳用水、用电等应由承租方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基地管理公司按照土地或水面所在地的相关政策代收代缴,在租赁期限到期时,承租方应结清全部费用,否则出租方有权使用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承租方所欠费用。

9、承租方承诺不开展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产业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JS安全保密、或其他国家和RT禁止的经营行为;承租方承诺不开展下列行为:包括在承租土地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经过批准的除外),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和增扩设备,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经过批准的除外),从事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从事影响RT工作、生活秩序和有损RT形象的活动等。

10、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竞价文件第二部分成交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公对公汇入出租人指定账户,成交人在按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本年度全部资金,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因特殊原因经出租人同意后可不解除的,每逾期一日出租人有权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违约金,累计逾期 7 日仍未足额支付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

11、房屋建筑面积含公摊等无法直接使用面积;土地(场地)面积含道路、沟渠、树影地等无法直接使用面积;四至边界具体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竞价人自行测算摊平总体面积(含无法直接使用面积)的平均租金水平,合同签署、完成恢复生产工作后的实际测量数据为最终成交面积数据(但不少于报价面积)。租赁期限内时间均计算租金,无建设期、恢复期或维修期。

12、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3、承租方有义务对土地、水面、道路、沟渠进行维护,对土地平整度和秸秆等附属物进行整理处置,确保交付时维持土地原貌。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道路、沟渠破坏严重,土地未整平,秸秆未清理,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进行修缮、维护、清理,若承租方拒不配合,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14、承诺:一旦成交,不将所租赁的土地或水面转包、分包,也不会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15、因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未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造成出租方设施设备等损坏的,出租方有权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若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各项费用的,承租方应对出租方进行足额赔偿。

 

竞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十一、竞价人认为有利于本项目竞争的其他资料

 

1、经营团队承诺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第 包)(项目编号:)的竞价活动,我单位承诺如下:

1、...............

2、...............

3、...............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主管部门和招租人按国家主管部门和招租人相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竞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其他(如有)

 

 

十二、现场考察知情书(必要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

竞价包件现场考察知情书

 

(竞价申请人公司名称)作为沪浙闽赣地区第三批非农用地、房屋(第7、16包)三次租赁项目

(包件名称)包件的竞价申请人,于2020年  月  日派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对该包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已经充分了解场地边界、房屋或其他现存设施的现状、租赁年限、可供使用用途、出租人对于房屋或其他现存设施的维修要求(包括结构安全、消防和环保要求)、原承租方离场情况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他事项: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现场人员与(竞价申请人的公司名称)考察人员共同签署本知情书作为考察情况的证明,本知情书同时也是竞价申请人参与竞价的必要过程手续。

本知情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申请人公司名称)

 

(签字)         (签字)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十三、承租方案(用途)声明及承诺(必要条件)

 

竞租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承租后用于经营的必要方案,格式自拟。经营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经营项目、出租用途等,阐述经营理念;

2、为保证经营方案实施所采取的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

3、消防、综合布线等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

4、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5、文明经营措施(减少扰民、降低噪音和环境污染等措施);

6、其他必要说明的内容。

 

 


十四、承租时间段内各年租金分配比例说明

(格式自拟)

 

(竞价人申请人在递交资审文件中,应报出承租时间段内各年租金分配比例,未报分配比例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一年期、两年期:不需要提报租金分配比例。

三年期:第一年的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租赁期限内总报价的25%,前两年的租金报价之和不得低于租赁期限内总报价的58%;

四年期:第一年的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租赁期限内总报价的17%,前两年的租金报价之和不得低于租赁期限内总报价的42%,前三年的租金报价之和不得低于租赁期限内总报价的67%。

五年期:第一年的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租赁期限内总报价的12%,前两年的租金报价之和不得低于租赁期限内总报价的32%,前三年的租金报价之和不得低于租赁期限内总报价的52%,前四年的租金报价之和不得低于租赁期限内总报价的72%

上述各年租金根据平台实际竞价总租金结果计算,且均不得低于前附表约定的最低年租金,最终签署合同以两者较高的为合同约定年租金数值。各年比例需递增,否则招租人有权根据所报比例调整顺序。

 

第六部分评审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综合比较招租。

一、竞租评审小组:3人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构成。

二、评审原则

1.评审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竞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一视同仁;

3.小竞租评审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竞价人竞价资格文件按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和评价。

1)评审小组对竞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内容条款均满足竞价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竞价人的资格审查评审合格。如某一项条款内容不合格的,评委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原因。汇总所有评委评审意见并确定条款内容的合格性,如在某一条款评审内容中,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的,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一项条款是否合格。

2)评审内容条款汇总后有评审内容确定为不合格,则该竞价人资格审查文件不合格,且不具备竞价资格。

4.竞租评审小组评审方法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价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竞价人是否具备竞价资格,详见下表:

附表:资格审查表

审查内容

竞价人1

竞价人2

竞价人3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应答函;

 

 

 

 

4.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5.保密承诺;

 

 

 

 

6.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自然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非外资企业且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8.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9.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及诚信承诺书;

 

 

 

 

10.租赁承诺;

 

 

 

 

11.竞价人认为有利于本项目竞争的其他资料(见竞价文件);

 

 

 

 

12.现场考察知情书

 

 

 

 

13.承租方案(用途)声明及承诺

 

 

 

 

14.承租时间段内各年租金分配比例说明

 

 

 

 

注:各竞价人需逐一针对上述资格审查内容,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竞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竞价公告中列明的资格条件,或未按竞价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同过,不得进入竞价环节。